
四川-德阳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激发全市青少年的科技创新意识和热情,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科技环境,按照《德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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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表彰在经济交往中坚持严格、科学进行合同管理的企业,促进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复查工作的通知》(德办函〔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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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201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工业经济下行压力,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各项稳增长措施,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增强企业转型发展新动力,有力推动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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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努力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要求和部署,经市政府七届四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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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全面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激发青少年科技创新热情,提升全市青少年科学素质,按照《德阳市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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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重点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性,发现和培养社科人才,鼓励多出精品力作,根据《德阳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展示活动实施细则》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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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凯州新城管理委员会:你委《关于成立德阳市凯州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德凯管〔201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授权德阳凯州新城管理委员会作为德阳市凯州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出资人,履行出资人职责。二、同意德阳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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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八届九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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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有关部门:《关于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八届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4日关于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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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相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德阳市支持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2021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19日德阳市支持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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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48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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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规范出资人监管企业的投资行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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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有关部门:《关于支持新型产业用地(M0)发展的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九届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16日关于支持新型产业用地(M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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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各部门:《德阳城市公共交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九届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23日德阳城市公共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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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局、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市教科院,直属(直管)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
四川-成都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局、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市属高校,成都开放大学,市直属中职学校:现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举办“成都市第九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有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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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属国有企业:为切实缓解2021年11月2日以来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市属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减免主体市属国有全(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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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切实缓解2021年11月2日以来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市属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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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提高运营服务质量,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和运营秩序,为乘客提供安全、准点、便捷、舒适、文明的运营服务,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成都市城市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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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功能要求的通知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新修订的《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对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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