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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依法审核论证,市政府决定,在前期已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2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2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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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川府发〔2015〕34号)精神,加快构建我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我市维护全省粮食安全责任,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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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人民政府2021年4月9日成都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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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精神,我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11月3日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标准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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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成都市乡村规划师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1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30日成,都市乡村规划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乡村规划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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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按照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15〕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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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已于2003年8月27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内容。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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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本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据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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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了认真落实《中共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03]38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进度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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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执行程序规定》已经2004年12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市长:葛红林二○○五年一月十二日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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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二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决定》已经2002年4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市长 李春城,二○○二年五月九日,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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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强化安全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伤亡事故,实现2001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现就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各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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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咨询论证办法》已经2004年3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成都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咨询论证办法,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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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暂行规定》已经2004年9月27日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农家乐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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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2003年8月,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文物博物馆事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我省新时期的文博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政策保障。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市文博工作的思路是:努力实践“三个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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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土地市场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7月18日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二○○二年八月十八日,成都市土地市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发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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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已经2004年6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市长:葛红林二○○四年七月十七日成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城市贫困居民基本生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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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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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国务院“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成委发〔2009〕30号)精神,现就构建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出如下意见。,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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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巩固和深化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活动成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5〕144号)精神,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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